农村里基本每家每户都有块宅基地,近几年,国家为了整合处理闲置宅基地,发布了一系列相关的政策。那么2020年农村宅基地建房有哪些新规定?
2020年农村宅基地建房有哪些新规定?
2020年农村宅基地建房新规定: 1、严格落实“一户一宅”规定 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,包括住房、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。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,面积不得超过本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规定的标准。 2、宅基地下放乡镇政府审批 下放宅基地审批权,可由乡(镇)政府审核批准。 3、落实“三到场”要求 宅基地申请审查到场、批准后丈量批放到场、住宅建成后核查到场。 4、禁止未批先建、超面积占用宅基地 对历史上形成的宅基地面积超标和“一户多宅”等问题,分类进行认定和处置,而非一律收回。 5、易地建造住宅 经批准易地建造住宅的,应严格按照“建新拆旧”要求,将原宅基地交还村集体。 6、危房改造范围 符合危房改造范围的,是可以申请建房的。并且如果是统计在册的危房或者经过政府认可的危房,都可以向村委申请危房改造补助。 7、翻新重建住房 房子已经比较旧了或者孩子结婚需要盖新房,可以在原来宅基地上翻建。 8、家庭分户盖房 如果没有宅基地,符合分户条件,可以分户之后申请宅基地建房。以后确权之后,想在通过分户申请宅基地,应该是很困难的。 除了农村宅基地建房有了一些改革外,部分地区对于宅基地建房有做了一些标准规定,大家在申请宅基地建房之前,最好先了解一下当地的建房相关文件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