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,全国农村都在进行土地流转,但在流转过程中容易发生纠纷。如果发生土地转让纠纷,如何避免损害自己的利益?
首先,对当前土地出让纠纷的解释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: 单方违约;权属不清;协议不清;流通不当;违规变更用途等。 其次,阐述了造成土地流转纠纷的主要原因。
避免在土地流转纠纷中损失自己的利益
这些争议的原因如下:
一、引起纠纷的是基层组织的不当运作。一些乡镇集体在推进农业投资、农民集中居住、万顷良田工程等土地使用权流转方面,没有做足够的广泛征求意见和统一人民思想认识的工作。行政宣传和人民意愿没有尽可能统一。 为了加快土地整理、招商引资等步伐,一些乡镇集体实行专属经营,容易引起村民的不满,导致农民与村集体之间的矛盾。
二、转让合同不规范,引起纠纷。在土地出让过程中,有的人口头约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,有的分包条款不完整,内容不具体,给双方后续纠纷带来了隐患。随着土地出让预期收益的变化及其他因素的影响,单方违约很容易引起矛盾和纠纷。
三、纠纷是土地流转后管理不善所致。一些承包商缺乏管理经验和应对宏观经济形势变化的能力,造成经营亏损,加上乡镇监管力度不够,很容易使外地承包商逃债。
土地流转纠纷的最佳解决办法是防止纠纷的发生。但纠纷又是不可避免的,所以如何保护自己在土地流转纠纷中的利益就显得尤为重要。
避免在土地流转纠纷中损失自己的利益
目前,解决土地流转纠纷有四种途径。
1.当事人采取其他方式解决争议前,应当在相互理解的基础上,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,先直接协商解决。
2.不愿协商解决或者协商不成(协商解决协议达成后,一方悔改的),可以向村民委员会和乡(镇)政府提出申请进行调解解决争端。此时,土地纠纷调解人的作用得到了体现。
3.调解不成的,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。
4.当事人对仲裁结果不服的,可以在收到仲裁结果之日起三十日内,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,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,通过诉讼保护对方当事人的权益。 在实践中,大多数纠纷可以通过前三种方式解决,但仍有一些纠纷只能由法院来解决。我们可以发现,无论以何种方式解决争端本身,都不存在对利益的肯定的“保护”。
不能说这是错误的,毕竟解决争端可以从根本上保护双方的利益。但是,如果在争议解决之前利益得到“保护”,甚至首先支付赔偿金,那么双方的和平心态在争议解决过程中是如何改变的是可以想象的。 |